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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学院工会委员会关于征集第八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提案的通知
编辑: 刘刚 审核人:闫晓阳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各基层工会:

校第八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拟于2024年5月下旬召开,根据《山东交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现面向全体代表征集提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1.凡属于我校职权范围内的下列内容,可列为提案:

(1)有关我校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及管理、改革工作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我校文化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我校教学、科研、基建、后勤、校办产业及其它行政事务管理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5)教职工关心的其它比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2.不属于我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和下列问题,不列入提案

(1)同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问题。

(2)党、团事务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问题。

(3)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4)属基层单位职责范围内有权解决的问题。

(5)案由模糊不清的问题。

3.提案应由正式代表3人以上联合签名提出,其中1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二、质量要求

1.正式代表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确保提案全面、正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2.代表对提案要树立精品意识,注意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其内容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实施意见和建议。

三、格式要求

1.提案必须一事一案,可以另附页补充。

2.提案撰写由三部分构成:

(1)案由,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改进建议和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3.提案使用统一的提案表,可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工整清楚,页面整洁;也可打印,提案人和附议人在签字栏中要手写,不得打印。

四、其他要求

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组织大会代表切实履行代表职责,围绕学校党委、行政中心工作,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积极撰写提案。

各基层工会请于4月30日下午5:00前将《山东交通学院第八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见附件)交至“双代会”提案工作组(长清校区交至明德楼401房间,联系人:刘刚,电话:80687342;威海校区交至明德楼105房间,联系人:蔡中霞,电话:3998817);同时将提案电子版通过智慧校园综合信息门户校内邮件发送至工刘刚,邮箱902009@sdjtu.edu.cn

 

附件:《山东交通学院第八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

 

 

                                                          山东交通学院工会委员会00000000000

山东交通学院第八届提案工作委员会000000

2024年4月16日0000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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