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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山东省教育系统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的通知
编辑: 刘刚 审核人:闫晓阳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17日

各基层工会:

根据省教育工会工作安排,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系统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每所高校可推荐申报1个。省教育工会将根据条件择优比选评定一定数量山东省教育系统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山东省教育系统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是指全省教育系统有一定影响力,或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示范意义,创新能力卓越、创新成果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突出的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应符合下列条件:

1.须具备全省教育系统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六有”标准(见鲁教工〔2022〕9号文,附件1),工作室名称应当体现领衔人姓名。

2.创新团队须有效运行3年以上。

3.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劳模、工匠、名师等优秀人才领衔,且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创新工作。

4.有较强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攻关能力,能积极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承担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有取得市级以上专业学科课题或科研攻关项目的创新成果,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5.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和教职工技能素质提升。

原有建制的研发机构不在此次选树之列。

二、申报材料

1.山东省教育系统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并扫描,报送word 和PDF 两种格式电子版);

2.山东省教育系统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参考提纲见附件3,加盖公章并扫描,报送word 和PDF 两种格式电子版);

3.证明材料(扫描后,按照序号命名打包,报送PDF 电子版):

(1)创新工作室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和组织机构;

(2)领衔人获得荣誉的证书或文件;

(3)创新工作室技术创新成果及创造经济效益证明材料;

(4)培养人才具体情况,包括人员名单、何时晋升为何种等级、何时获何种荣誉称号等,及相关证明材料;

4.视频资料。展示工作室的场所、设置、标志、创新成果等,不超过3分钟(报送电子版)。

三、工作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典型宣传,把推荐申报的过程作为促进创新工作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有效方式。

2.以基层工会为单位进行推荐,每个单位可推荐申报1个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各推荐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填报申报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得伪造、虚假编报。申报材料请于8月20日前通过校园网信息门户校内邮件发送至工会,邮件标题请备注:***(基层工会名称)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

联系人:刘刚,联系电话:80687342,15753189029。

 

附件:1.《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工会开展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意见》(鲁教工〔2022〕9号)

     2.山东省教育系统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表

     3.山东省教育系统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参考提纲

 

工会0000000000

2023年5月17日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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